民间借贷乱象:分手费该不该受保护_杭州房产贷款,杭州房抵押贷款

  

民间借贷是高发于普通人群中的一种借贷关系。最开始是用于亲友之间生活或是经营的应急所需,慢慢发展以后,有些人竟然把人情债牵扯其中。以下这个案例就相当滑稽,女方因找男方索要分手费未果,双方闹到了法院。分手费应不应该被保护呢?我们不妨看看下面的法院的判决:

  案例回顾

  小娆是一家奢侈品服装店的售货员,两年前,碰到一个男性顾客小古为朋友挑选礼物。在小娆的细心导购之下,小古非常顺利选好了衣服。没过多久,小古便又回到服装店里想要答谢小娆。这一来二去的,小娆和小古便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恋爱。

  本来小娆和小古两个人郎才女貌,看起来非常登对。但是由于小娆出身贫寒,两个人的关系遭到了小古父亲的强烈反对。迫于压力,小古在恋爱半年以后,向小娆提出分手,小娆不同意,经过协商,两个人达成了一纸协议,小古向小娆支付10万元分手费,协议规定自达成之日起小古一次性向小娆支付5万元,剩下的款项1个月内付清。但条件是两个人从此彻底划清界限,不相往来。

  一个月后,小娆向小古索要剩下的5万元分手费,谁知小古拒不认账。一气之下,小娆将小古告至了法院。由于“分手费”并不在民间借贷被保护的范畴之列,法庭驳回了小娆的诉讼。

  小融点评

  一般而言,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法院都会予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在受保护之列。案例中,小娆和小古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男女之间因为分手而产生的金钱纠葛,俗称“分手费”,法律明文规定“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等不在民间借贷受保护范畴。所以即便小娆手里握有双方签字的协议,法院依然驳回了她的诉讼。

  在此,小融也想以此案例提醒网友,爱情不是买卖,以爱情关系向对方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不仅不被法律保护,而且会为自己带来一顶贪慕虚荣的帽子,容易被世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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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年10月10日 上午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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