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处对象为名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以处对象为名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知乎)_房贷30万10年利息多少钱,停息挂账公司收费标准

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获得财产;5、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结合问题分析,行为人以处对象为名借钱不换,问题的条件不充分,不能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以处对象为名借钱并不归还,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要构成诈骗罪,还需出借人被欺骗,并且是基于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欺诈人获得财产,被骗人遭受财产损失,并且损失的金额达到刑法确定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

杭金柚(https://www.hangjinyou.com)-专注于:杭州贷款公司,银行抵押贷款,无抵押信用贷款,别墅抵押贷款,杭州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企业贷款、杭州垫资等贷款服务,可以在线申请贷款,也可以拨打电话:17364552093 手机:15336550459进行相关资讯,希望我们杭州老杨见闻的相关分享可以帮助到您!

原创文章,作者:网友提供,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ngenaiba.com/?p=394735

(0)
上一篇 2023年9月11日 上午6:32
下一篇 2023年9月11日 上午6:33

相关推荐

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