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产抵押房产过户(民法典房屋抵押过户)_2022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表一览表,杭州民间借贷公司

实践中购房者经常会采用银行借款的方式购买房屋,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民法典》施行以前,需要先还清银行贷款,银行才可以解除抵押,然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民法典》实施之后,已抵押的房屋无需解除抵押也可以办理过户。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二三里:那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是不是抵押人可以随意出售已设立抵押的房屋并过理过户登记呢?

《民法典》第406条关于抵押期间原则上可以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规定,在涉及房产问题时一直因缺配套细则不能实际操作。这一局面已随自然资源部2021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成为过去。该通知同时还就不动产抵押范围、记载抵押担保范围、完善不动产登记簿等事项作出了规定。该通知第三条规定:

三、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栏记载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情况。有约定的填写“是”,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没有约定的填写“否”,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约定情况发生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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