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能力还款,可以协商吗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3.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二.欠款暂无能力还清可以协商慢慢还吗?
1.和 银行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三.贷款无力偿还,能否与银行协商拉长还款期,减少每月还款金额?
1.可以的,因为现在司法解释里面有一条就是如果抵押贷款者只有一套自己居住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予拍卖的,到了法院我想最现实的办法就是法官调解,一般是可以按照你所说的方法协商还款周期,减少每个月的还款金额,最主要的是你们在法庭与法官面前一定要把你们现实的困难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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