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呢?_杭州汽车贷款公司,2021杭州房产抵押贷款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呢?_杭州汽车贷款公司,2021杭州房产抵押贷款时间

民法总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行为的效力】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民法总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呢?_杭州汽车贷款公司,2021杭州房产抵押贷款时间

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行为的效力】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行为和隐藏行为的效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重大误解及其效力】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欺诈行为及其效力】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欺诈行为及其效力】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见,民法总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分很多种不同的情况的,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他大多数的买卖交易,如果说其中有一方存在着虚假行为跟重大误解,还有就是胁迫的这些手段的话都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可是我们跟开发商包括其他的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就要提前的去了解一下开发商的背景跟书面合同当中的规定的内容。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二次抵押贷款房屋按揭贷款团体房产贷款团体经营性贷款抵押贷款流程杭州房产抵押贷款杭州贷款买房贷款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网上贷款杭州贷款公司经营性贷款杭州团体贷款个体户贷款公积金信用贷款保单贷款杭州房抵押贷款杭州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杭州买房贷款银行汽车抵押贷款应急贷款杭州汽车抵押贷款杭州汽车贷款公司贷款设备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杭州装修贷款杭州房屋贷款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利息短期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流程车辆抵押贷款抵押房屋贷款保险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利息二手房贷款企业无抵押贷款杭州信用贷款汽车贷款利率个人消费贷款身份证贷款贷款中介贷款技巧房产证抵押贷款银行汽车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 宁波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 杭州安全银行温州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安全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浙江网商银行杭州微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星展银行恒生银行杭州银行浙江农信杭州结合银行余杭农商银行萧山农商银行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呢?_杭州汽车贷款公司,2021杭州房产抵押贷款时间

原创文章,作者:网友提供,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ngenaiba.com/?p=2622

(0)
上一篇 2021年10月5日 下午1:49
下一篇 2021年10月5日 下午1:49

相关推荐

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