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8级能赔偿多少钱(工伤8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_快速借钱5000,车险排名前十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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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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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8级可以赔多少钱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8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工资;依据杭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 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 。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 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因为你已经59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没有的;依据杭州市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为:26251元;因不知道你本人工资数据,暂以平均工资估算;你可以获得:37189元;如果你的单位是非私营单位,那么,在此基础上再上浮至少50 ;

二.工伤八级大概赔多少钱

1.八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n——实际赔偿多少,是需要看一下你们的的当地的赔偿标准和你的工资是多少去计算得知的,但是如到去找一下法律行业中的律师人士的话,去细细询问,可直接网上在线得知赔偿的。

3.n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n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八级工伤一般能赔偿多少钱?

1.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四.工伤8级伤残应赔偿多少钱?

1. 工伤八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各地标准不同,最好问你们当地的律师。

五.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1.可以得到10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人员因工负伤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得到15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如对我的解答感到满意,请给予采纳,谢谢!

六.工伤8级可以赔到多少

1.12万是不可能的,索赔是一回事,真正赔多少是另外一回事。6万元私了还比较划算,因为8级才是10个月工资,3万年薪才2500一个月,按实来算才5万。估计你们老板想息事宁人算吧,就算没买工伤保险全部老板负责也就五万。能够协商处理的尽量不要搞太复杂了,员工搞仲裁也得自己也花精神。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工伤8级赔付标准

1.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如下待遇: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

3.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八级工伤赔偿金

1.如果认定为八级工伤,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或者30 。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

8.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

9.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 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10.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11.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1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1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1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15.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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