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与担保期限不一致(担保期限和保证期间区别)_商用车贷款,杭州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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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解答

贷款期限与担保期限不一致(担保期限和保证期间区别)_商用车贷款,杭州房产抵押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如何划分的?

1.所谓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为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以便于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

2.目前银行为了防范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

3.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

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二.贷款当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负责任,贷款期限过了两年之后,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贷款期限过了两年之后,银行有向担保人发送催款信,担保人还承担责任

三.贷款合同期限一年超过多长时间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半年,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未约定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合同期满后半年内未要求保证人还贷款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提起诉讼适用于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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